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10月8日消息,中国最大的律所之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DeHeng Law Offices)已被卷入美国一桩价值千万的投资欺诈案,七家美国投资基金公司向曼哈顿联邦法院提起证券欺诈之诉,将德恒律所及其前合伙人吕贺兰(音,Helan “Helen” Lv)列为被告,称吕某及其丈夫合谋欺诈原告共1000万美元,而德恒则在其中扮演协助角色。
中国最大律所之一成被告
德恒律所在中国共有21家分所,共1200名执业律师,并在纽约、巴黎、布鲁塞尔、海牙等地设有分所;该所曾经手多起重大跨国并购案件,例如中国农业银行在2010年的220亿美元上市计划。该所与另一家中国律所德恒律师集团(Deheng Law Firm)名称相似,但非同一家而不可混淆。
本案原告Pope Investments、Jayhawk Private Equity Fund等七家基金公司在诉状两度被纽约法庭驳回后,于9月14日再次提起新诉状;德恒律所除之前就程序问题提出过答辩以外,至今尚未对本案做出其它答复。
原告:德恒女合伙人隐瞒利益冲突代理千万并购案
原告称其在2008年曾计划采用VIE协议并购上海的Atrip医疗技术公司(SMT),通过原告控制的AAXT公司间接拥有该公司股份;SMT公司和AAXT公司聘请德恒律所代理并购,由德恒律师吕贺兰担任首席顾问;按照计划,原告拟斥资1250万美元投入AAXT公司的关联企业,其中140万美元为专业服务费,这包括付给德恒的律师费。
原告提到,吕贺兰提供的法律意见称该VIE并购案合理,但却隐瞒了AAXT一家关联公司的所有权,这家公司名为Kamick Assets Ltd,其所有人邵刚华(音,Shao Ganghua)实际上是吕某的丈夫,而原告当时以为他只是SMT总裁的一名代理人。邵刚华在2008年交易完成后,利用其职权将原告存在公司账户上的1000万美元转走,而原告在调查资金失窃事件时才得知邵、吕二人的关系,并发现其中一部分资金已被转移到吕某担任董事的另一家公司名下。
德恒高级合伙人被控参与欺诈合谋
原告称,邵、吕二人和德恒律所在原告被蒙在鼓里的情况下,一手策划了以并购作为掩饰的欺诈行为,将原告的千万美元据为己有;这些钱随后被人在香港的ATM上分数百次提走,或者转移到其他公司名下。
原告的律师称,除德恒之外,另有几家律所也代理了原告的并购交易,不过这些律所的责任仅限于未充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但有证据表明,德恒律所的首席合伙人明知这一欺诈计划,并亲自参与了行动。
业内人士表示外方投资者在华并购易遭代理人“揩油”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音,Guantao Law Firm)的一名人事经理证实吕贺兰曾在德恒工作过,后去向不明;而中国司法部网站则显示吕某仍在德恒任职,她的资料表明其今年44岁,自1995年开始在华执业。
德恒之前曾以原告未列举欺诈意图,以及纽约法院对本案缺乏管辖权为由,要求驳回起诉;不过这一次原告举出其在纽约购买AAXT公司股权的证据,认为本案应归纽约法院管辖。
一名曾参与调查此案的香港律师表示,外国投资人在中国进行并购交易时常遭遇陷阱;但一方面当局对中国律师监管不力,导致某些不法律师容易“越界”;另一方面外国投资人通常急于完成交易,而对此类行径选择视而不见,往往导致事情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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