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一名香港商人于2013年7月24日向洛杉矶联邦法院提交诉状,称遭到中国石化(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陷害,以莫须有罪名囚禁长达5年,现起诉索赔51.7亿美元。
原告为港商孙田刚(音,Tiangang Sun),曾任香港石油供销商捷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GeoMaxima Energy Holdings Ltd.)的董事长,在诉状中指控中石化违反《外国人侵权索赔法》(Alien Tort Claims Act)、RICO法案、非法拘禁及诬告;称自己在2005年因中石化在一笔涉及新疆塔河油田输油管道的合同中违约,遂诉至北京法院要求赔偿,但却遭到对方诬告,反而身陷牢狱。
原告称,中石化一开始便接管了他的公司在输油管道项目中的合作伙伴,并擅自终止合作,随即开始修建一条新的输油管道与原告竞争;中石化还对外夸大了塔河油田的产量,原告称这部分证据之前已经呈交给香港法院,但香港法官却告知其没有管辖权,遂在2004年驳回诉讼,告知其到北京法院起诉。
诉状称,当原告向北京法院起诉后,却反倒因“行贿”和“挪用”罪名莫名其妙被中国当局逮捕,并且一关就是三年,其间根本没有上过法庭,他在中国的财产也被收缴,妻子和女儿被迫躲在乡间;但当局最终未能给原告定罪,他于2010年获释。
原告称自己被监狱释放后,又在家中被监视居住了两年,直到2012年被允许来美,但他仍不时接到威胁,对方警告他不要在美国对中石化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他的妻女至今仍在中国。
新闻高级会员服务:获得该案独家法庭原件,原被告资料,证词证据,警察检方细节报告,更多内容,请联系我们。美国电话:+1 650-3311852 中国电话:+86-10-6296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