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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基金经理欺诈投资人数百万在港被捕 引渡回美获重刑12年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3年10月31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加州一名华裔对冲基金经理以投资为名向公众集资,但实际却挪作他用,共欺诈650万美元,为逃避制裁离开美国,但不料在港被捕后被引渡回美,于今年1月被判刑12年。

 现年50岁的被告胡可正(Albert K. Hu)在去年6月被陪审团裁定6项电讯欺诈罪名成立,他还面临美国证交会(SEC)的民事起诉,检方称胡在2002年至2008年期间实施投资欺诈,从多名投资人处骗取数百万美元;法官在宣判时也指出,胡可正欺诈多人大笔钱财,对这些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法庭文件显示,胡可正曾是加州佛利蒙居民,在旧金山、森尼维尔和新加坡等地以Asenqua Beta Fund和Fireside LS Fund的名义经营多家对冲基金;他欺骗投资人称自己的基金有2亿多美元,年度回报率约在20-30%之间,还谎称他的对冲基金下面有多家附属机构,诸如知名律所和审计公司,还宣称他的公司有一名对冲基金管理者和一名首席财务官,但以上机构和人士与他的公司均无任何关系。

 胡可正欺骗的对象包括硅谷知名的华裔投资者,他在拿到钱之后,几乎没有进行任何投资,而是将这些钱用于个人开支,或用来补偿之前的投资人。

 尽管胡的辩护律师表示法庭不应对被告处以超过六年半以上的刑罚,检方建议的刑期也只有19年7个月,但法官最终判处了20年刑期,此为电讯欺诈的最高刑。

 法官在宣判时指出,胡可正本来是一名“极为精明”的生意人,在职业生涯中为社会做过一些善事,以他的能力本来“足以当一名大学老师或开一家公司”,但却选择了犯罪,而且还利用复杂的计划试图逃避惩罚,理应受到更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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