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案例分析专员独家报道
曾在中国上海从事私家侦探的一对夫妇在华坐牢并被遣返后,在美国法院起诉葛兰素史克(GSK),称遭后者误导而身陷囹圄,要求损害赔偿。不过美国法官已于10月初驳回了这起诉讼,称这对夫妇起诉索赔于法无据。
此次起诉的夫妇为英籍商人彼得﹒汉弗莱(Peter Humphrey,在华时曾使用中文名“韩飞龙”)和他的美籍华裔妻子虞英曾(音,Yu Yingzeng)。二人在诉状中提到,2013年左右,葛兰素史克因在华陷入行贿门丑闻,怀疑是前雇员举报,曾雇佣原告调查此事,却导致他们后来双双被捕。
原告夫妇表示,葛兰素史克告诉他们有一名因欺诈被开除的前雇员心怀不满,因此向中国政府抹黑这家公司,其所称“行贿”云云完全是捏造。原告夫妇信以为真,因此展开调查,却不料中国警方在2013年6月因调查“行贿门”而查封了葛兰素史克在华的办公室,而原告夫妇也因“非法买卖公民信息”罪名被捕。
葛兰素史克在2014年因向医院提供回扣以推销药物而被中国政府罚款30亿人民币(合4.89亿美元)。而原告夫妇因罪名成立,被判处两年半监禁,随后被递解出境。原告夫妇后来在费城法院起诉葛兰素史克,称其中国区负责人在当时明知行贿指控属实,却故意误导他们,导致二人坐牢,应支付损害赔偿。
不过本案主审法官认为,原告夫妇的索赔依据是RICO法案(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 即《不正当敛财及腐败犯罪组织法》),但诉讼中所涉及的事件完全发生在美国之外,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判例,不应通过美国法院寻求赔偿,因此宣布驳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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