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案例分析专员独家报道
加拿大温哥华一对华裔夫妇实施欺诈后,将其名下价值600万加元的豪宅转移至14岁女儿名下,意图逃脱责任。但经受害方起诉后,加拿大法官已下令将涉案的房产出售折价,以作为赔偿。
本案被告朱氏夫妇(Samuel Zhu和Mary Yang,下简称朱、杨)于2003年在温哥华买下一栋两层六间卧室的豪宅,现估值600万加元。2008年,朱氏夫妇将该房产的所有权转移至14岁女儿名下。
但在当时,朱氏夫妇正面临一起欺诈案起诉。美国华盛顿州一家科技公司Prima Technology指控朱氏夫妇合谋实施欺诈,索赔逾1100万美元。Prima提到,朱曾在该公司担任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协助公司的竞争对手Alux公司,并允许对方向Prima的客户开发票,而杨是Alux公司的唯一股东。
Prima诉至美国法院后,陪审团在2015年判处杨赔偿原告720万美元,随后又增加至1100万美元,朱则被判赔偿1000万美元。2016年,该判决在加拿大执行,卑诗省法院允许Prima公司在当地接收属于杨的50万加元资产,而原告获悉朱氏夫妇已将豪宅转移至女儿名下,遂要求法院宣告转移行为无效,并下令强制将其出售。
卑诗省大法官Kenneth Affleck审理本案后,认为原告方证据充分,足以表明朱氏夫妇转移住宅所有权的动机不良,尽管资产转移是在2008年,当时美国法庭的判决尚未做出,但有足够理由表明朱氏夫妇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将来的判决债务。法官遂宣告所有权转移无效,并且下令将涉案房屋强制出售折价,其中一部分资金用于赔偿Prim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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